今天是: 繁体中文
手机版 | 历史上的今天 | 帮助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我要投稿 | RSS历史网RSS订阅
历史春秋网 历史春秋网道学频道
历史春秋网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历史上的今天>>1898年>>4月14日

1898年4月14日 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粤汉铁路借款合同》

    历史上的今天

  在120年前的今天,1898年4月14日 (农历三月廿四),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粤汉铁路借款合同》。IWf历史春秋网 - 专注于中国古代历史

  1898年4月14日(距今120年),清政府驻美公使伍廷芳与美国美华合兴公司在华盛顿签订《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十五款。1900年7月13日又签订《粤汉铁路借款赎约》26款。两次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借款总额美4000万元,年息5厘,9折实付,偿还期50年,以铁路财产为担保;工程由美华合兴公司承包,路成后每年给股份净利五分之一;借款本利未还清前,由美代为经理。1905年8月29日,在湖广总督张之洞主持下,议定了赎回该路权利的合同。IWf历史春秋网 - 专注于中国古代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