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年前的今天,1999年10月22日 (农历九月十四),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
1999年10月22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在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岚清在会议上讲话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老龄工作,决定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这是加强老龄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21世纪即将到来,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我们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其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日常工作由中国老龄协会承担。
李岚清在会上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国是世界老年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今年10月1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6亿,已占总人口的10%,这表明我国已提早进入老龄社会。而且,我国的老年人每年还在以3%的速度增加,这在世界人口发展史上是少有的。老龄问题是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解决得如何,对国家的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
李岚清说,老年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为新中国的建立、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今天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蕴含着他们的智慧和劳动,凝结着他们的辛勤汗水。尊重老年人,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广大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同时让老年人了解时事政治,了解现代科学知识,以丰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影响、熏陶和教育好下一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李岚清指出,老年人是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空闲时间较多,这决定了他们既需要物质方面的照顾,更需要精神方面的关怀。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各种社会思潮不可避免地反映到老年群体中来,我们同“法轮功”进行的严肃政治斗争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在老年人中,也要提倡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提倡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时代一起前进。
李岚清强调,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老龄工作:
第一,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要求,认真重视、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把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种老年福利事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理顺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
第二,加强学习,加大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了解人口老龄化的成因及其发展过程,掌握老年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医学、文化、体育、法律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要在全社会开展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道德教育,在对青少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时,要把它列入教育计划中,使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老龄问题的宣传,广泛宣传社会上尊老、养老、助老的先进事例,谴责歧视、虐待,甚至伤害老年人的不良现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养老意识和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老年人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通知,做好庆祝国际老年人年的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我国老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