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7年前的今天,1962年1月13日 (农历腊月初八),东方歌舞团成立。
1962年月1月13日,中国东方歌舞团于北京成立。团长戴碧湘,副团长兼艺术指导田雨。演员队伍以中央歌舞团东方舞蹈班为基础,抽调地方、部队部分演员组成。陈毅副总理出席建团典礼,并做了重要讲话。 东方歌舞团是根据周思来总理的指示,为适应中国人民对外文化交流的发展需要而成立,以学习演出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各国各民族的歌舞和乐曲为主的歌舞团。把中国传统民族民间歌舞艺术和表现现代中国人民生活的音乐舞蹈作品介绍给国内外观众,同时把外国健康优秀的歌舞艺术介绍给中国人民是中国东方歌舞团的主要任务。
绚丽多姿,风格各异的中外音乐、舞蹈,通过科学的艺术管理和艺术家的精湛演技,展示出特有的神韵和风采,形成了中国东方歌舞团鲜明独特的艺术风格。